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日期:2020-10-27        来源:《科技中国》2020年第十期pp.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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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许竹青(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每一种政策实践都是时代的产物。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形成了科技人才驱动“三农”发展的典型模式,各地在探索中互相借鉴、融合创新,将农村科特派、科特派创业、法人/团队科特派及工业科特派的思想理念不断本地化,在推动地方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向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成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城乡融合成为新的全局性任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三农”形成深刻连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需求强劲等等。这些新的变化给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带来了新机会和新挑战,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亟待破题。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面临结构化困境

  当前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一项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公共制度,受制于行动资源、行动规则和行动手段,也受制于科技特派员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个人条件,制度创新面临结构化困境。

  (一)从支持力度来看,科技特派员服务受制于基层科技部门的资源配置能力

  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部门主导的一项基层实践,目标是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鼓励科技人员、乡土专家、企业等参与主体,以自然人科特派、法人科特派等身份集成科技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科技服务的精准对接。但大部分基层科技部门资源配置能力有限,当前从国家层面没有科技特派员服务专项经费,各地通过“三区人才”项目或其他研发经费项目给予各类科技特派员支持。但这类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对经常需要“上山下乡”的科技特派员来说,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同时,经费额度也非常有限,科技特派员工作可调动的资源有限,也难以对各类主体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产生足够的激励。

  (二)从管理机制来看,科技特派员活动受单位管理制约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起来的,需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筹相关政策,并赋予相应的职责。但基层科特派管理机构一般都是临时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科技特派员选聘与待遇等政策资源的配置主要在组织部或科技部,科技特派员的待遇主要依赖科技人员所在原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有的隶属科技部门,有的则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一些乡镇将科技特派员组织机构设在“三农”服务中心,与农技推广机构混淆。在此状态下,科技部门无法按照科技系统的规则去约束各类科技特派员主体。特别是自然人科特派问题突出,待遇、职称等问题的解决还是要依靠基层政府与科技人员所属的组织单位。尽管不少地区也出台了支持科技人员下乡的措施和意见,但却由于难以解决科技人员原单位的结构性约束,从而导致科技特派员工作难以得到合理的评价和认定,职称评审和晋升政策难以落地。不少科技特派员缺乏行动激励难以创造性地落实工作任务,导致科技特派员工作效果不佳。

  (三)从组织机制来看,科技特派员选派存在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匹配等结构化问题

  当前科技特派员工作对行为主体要求很高,要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要有扎根农村的意愿,要有争取和获得资源的条件,要有学习新知识的能力。当前各地在选派科技特派员时坚持双向选择,但是也较难选出真正合适的人选,缺乏有效的评价考核机制予以鼓励和规范。因此亟待加强知识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机构的能力及科技特派员自身能力。

  (四)从运作机制来看,科技特派员市场化运作受结构性风险影响

  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上带领农民创业形成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用创新链打造创业链赋能产业链,这种引入市场机制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供需双方的积极性。但是创业高风险特征明显,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创业成功难度较大。尽管宁夏等地区在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中有突出经验,但创业失败现象也较为普遍。当前科技特派员创业尤其要注意建设化解和防范风险的机制与措施,增强科技特派员创业韧性。

  二、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的方向及建议

  面向新时代,要把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要求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突破结构性约束,释放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强大动力。建议从以下方面做出新突破。

  (一)创新科技特派员组织模式,推动科技服务供求精准对接

  双向选择、按需选派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特点。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基层信息传导条件便利,围绕地方科技需求,推动科技特派员精准选派的条件具备。一是完善双向选择机制,强化落实派出单位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双向选择”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两者更加紧密对接。二是大力发展“社会派”,吸纳乡土技术人才、产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中的技术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利用其自身优势,使得科技供给更加贴近农村及农户发展需求。三是积极推动团队科技特派员发展,转变科技特派员组织形式,解决单兵作战、服务单一、力量分散的问题。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学科链对接产业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基本思路,以高效、协作为原则,跨学科、跨部门组建科技特派团,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四是鼓励跨区域科技特派员,突破区域界线,支持各地在全国跨区域、跨界别选拔人才,推动科技人才跨区域服务,实现科技服务精准对接。

  (二)升级服务内容探索跨界协同,实现科技服务领域全覆盖

  当前,以科技投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不断突破传统的农业和工业分界,以产业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的发展已从农业经营到商贸服务,从传统手工到先进制造,从旅游康养到文化创意,所需的技术领域涵盖各行各业,这些农业农村迸发的新产业新业态对技术的支持更为迫切。与此同时,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既包括产业兴旺,也包括生态文明、精神文明、乡村治理等多方面。这对科技创新在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创新变革方面的作用提出了新的需求。因此,新时代面向农村的科技服务要突破农业技术的局限,将服务的视角进一步扩大。作为深入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要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建议各地学习借鉴福建、广东、浙江等地的创新做法,根据自身需求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向急需领域拓展,发展工业科特派。例如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向农村的新兴产业、社会治理、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其他领域拓展,构建科技特派员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的新格局,推动实现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三)整合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资源,营造良好农村创新生态

  通过上下联动、一体运作,鼓励各地创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快科技资源在县域整合。一是整合科技特派员行业科技服务平台,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开展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支持、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科技特派员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得利、特派员受益、社会发展。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特派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设科技特派员服务信息化平台,依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时向下传递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收集科普信息,向上传导地方技术发展需求,并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购买的组织发包平台。科技特派员则依托科技特派员服务信息化平台,向缺乏上网设备或技能的小农户提供现场示范培训等服务,同时为线上服务提供内容资源。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匹配农户会用、好用的“傻瓜式”手机智能终端。

  (四)创新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增强农村科技服务内生动力

  一是建议加强科技、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等多个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以及组织保障等,确保科技特派员制度有效实施。二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持续、稳定的科技特派员经费投入机制。当前不少省份已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但平均每一位科技特派员能使用的补贴及经费数量非常有限,难以支持新时代科技特派员支撑农村全面创新的基本需求。同时各地科技部门将相关项目经费向科研人员及企业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倾斜,但“社会派”等公益类科技特派员获取这类支持存在难度。同时在实践中科技特派员工作与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科技特派员工作面临的困难。一方面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在现有农业研发项目中鼓励科技特派员的参与。例如,蓝色粮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井冈山绿色生态立体养殖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专项,永新、井冈山的科技特派员重点参与实验示范和推广,起到了“共同创新”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设立稳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经费,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逐步解决本源结构对科技特派员的束缚。深入落实科技特派员意见和科研评价改革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科技特派员工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通过调动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村科技服务注入蓬勃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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