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引导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思考与建议

日期:2020-07-23        来源:《科技中国》2020年第七期p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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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朱焕焕 陈志(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强大的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基石。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强化基础研究战略部署,全球科技竞争不断向基础研究前移。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但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不明显。当前,中美贸易争端的持续升级进一步凸显了我国基础研究水平不足的问题,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的社会呼声越来越大。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有其自身的活动范围、规律和技术跃迁轨迹,基础研究本身的公共品属性导致企业对于基础研究投入有天然的“惰性”。因此,从基本规律和当前我国企业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和现状出发,未来一段时期,如何推动企业参与基础研究,激励更多企业从爱迪生象限(单纯关注试验发展、应用研究)向巴斯德象限(既受好奇心驱动又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跃升,成为我国企业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关于新时期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几点判断

  (一)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际产业竞争的角力点,强化企业基础研究是提升我国技术源头供给和保障供应链安全的战略选择

  当前,随着中美贸易战的不断持续,中美科技脱钩的趋势短期内将难以逆转。美国制裁中兴、华为事件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企业依靠技术引进和科技合作获取核心技术的难度不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源头供给不足成为制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和保障供应链安全的“卡脖子”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技术的根源问题是基础研究问题,基础研究搞不好,应用技术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抓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这个“牛鼻子”,强化企业基础研究能力,是新时期提升我国技术源头供给和保障供应链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企业责任与担当。

  (二)创新周期不断缩短弱化了基础研究的“公共品”属性,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动力不断强化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持续推进,基础科学产业化周期不断缩短,其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公共品”属性逐渐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再是基础科学的“核心责任人”。相反,企业依靠对市场需求的敏锐观察以及技术创新动向的迅速捕捉,更能准确对接与产业发展需求契合的基础研究方向,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实践证明,企业参与基础研究一旦实现突破,就能抢占产业核心技术制高点,有力推动新产品开发,创造新的产业技术应用,进而形成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护城河”。

  (三)越来越多“头部企业”即将进入创新“无人区”,强化基础研究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模式取得了巨大成效,快速收敛了技术差距,甚至部分行业龙头企业已开始闯入或逼近技术创新“无人区”。对这些闯入或逼近“无人区”的企业而言,原来一直管用的模仿跟进再创新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与挑战。因为在技术“无人区”,国外跟我们一样也处于无既定规则的技术迷茫期,即使想从国外继续引进、模仿相应技术也是枉然。因此,需要这些企业在已知基础上正向延伸探索能力,通过原始创新自己提出新目标、寻找未知答案。如果沿袭既往的模仿跟进创新范式,不通过原始创新突破现有理论、技术的束缚,变“无人领航”为“自己领航”,变“无既定的规则”为“自己制定规则”,是很难成功穿越技术“无人区”的。

  (四)传统比较优势日趋削弱,参与基础研究成为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红利、规模经济、资源等优势的不断弱化,企业粗放发展的传统模式不断受到挑战,创新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方面的原始创新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一是有利于强化吸收能力。企业通过参与基础研究,不仅加深了对相关理论和技术原理的理解,也能大幅提升吸收新知识与新技术的能力。二是有利于企业获得进入学术社区的“门票”,与高校或者其他研究机构进行更高效的交流合作,以获得最前沿知识。三是有利于获得先发优势。尽管基础研究周期长,成本大,不确定性高,但是基础研究一旦成功,将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甚至会颠覆整个行业的生产模式。四是有利于向外界展示创新形象,从而提高企业声誉。

  二、当前我国企业参与基础研究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仍以自筹资金为主,而基础研究的公共品属性导致企业投入的动力不足,因此尽管我国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但巨大的资本优势并未转化为基础研究投入的重要主体。《财富》2018年全球500强企业榜单中,中国企业达到120家,其中,22家跻身前100强;全球五大企业中,中国企业占三席。然而,2018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企业内部支出中基础研究经费为28.94亿元, 仅占企业R&D经费的0.2%。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朱迎春研究员的估算, 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中的企业资金也仅占2%左右。反观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则更重视基础研究。根据《美国科学与工程指标2018》, 2015年美国基础研究经费占全部R&D经费的16.9%, 基础研究经费中来自企业的占27.2%。美日韩企业基础研究经费占企业研发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4%(2012)、6.9%(2013)、13.1%(2013)。

  (一)高质量基础研究要素供给不足抑制了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高质量基础研究要素仍主要集中在高校和公立科研院所,绝大多数企业难以形成高质量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也缺乏开展基础研究所必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一方面,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人才引进和评价机制,不利于基础研究人才流动,企业难以获得真正所需的基础研究人才。另一方面,由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存在部门化、单位化和个人化的问题,不少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还分散在课题组或个人手中,企业难以真正共享这些设施和仪器,不利于基础研究的开展和推进。

  (二)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偏重后端,针对基础研究的政策工具少、力度小

  当前,国家在基础研究方面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针对企业基础研究的更少,更多的是一种激励和鼓励的象征作用。此外,缺乏针对基础研究的专门政策工具,现有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不加区别,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风险未能得到有效转移和分担,从而严重制约了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积极性。

  (三)地方政府“政治型企业家”行为导致对企业基础研究活动的投入和引导不足

  实践表明,政府基础研究投入会对企业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然而研究发现,在中国式分权激励机制、以GDP 增长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制和频繁的官员交流机制下,为避免“收益套现、成本遗留”,地方政府创新往往表现出强烈的短期化偏好,即更倾向于将研发经费投入到试验开发等创新链后端环节,而对创新链前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2017年,我国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主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入研发活动的比例仅为25%~30%,其中,“基础研究”科目仅占“R&D”科目的3%,远低于美国州政府财政投入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比例(26%左右)。

  三、激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加强基础研究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基础研究

  建立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领域的长期投入预算制度、稳定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规模。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在不改变国民经济核算新体系的前提下,加强对基础研究投入的考核。鼓励和组织地方与国家建立联合基金,以中央财政投入引导地方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例。充分激励经济发达的省区市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针对有市场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导企业进行前瞻性部署。针对面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沿与公益性领域,可探索“政府+企业”的现代基础研究公私合作模式,通过建立非营利研发机构或研究基金等共同开展基础研究。此外,不断提高个人或企业捐赠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激励社会力量以慈善捐赠等方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完善激励基础研究活动的税收制度,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力度

  探索科技“税式支出”制度,将税收优惠作为税式支出,纳入政府预算支出。改革财政预算科目,由财政、科技、统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研发经费的相关定义、科目归集等工作,制定合理、简便的工作流程,提高企业从事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加计扣除力度。探索可返还的税收抵免方式,允许基础研究投入向后递延抵扣。对企业购置的大型科研设备投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等。

  (三)完善国企考核体系,强化创新型领军企业的责任担当

  加大基础研究活动在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和力度,将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重纳入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可考虑面向国有企业,提取基础研究特别基金,用于充实中央和地方的基础研究“资金池”,政府和企业共同设立科学基金,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设立和运转。在国家与地方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公共科研计划和项目中,建立产业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问题库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悬赏制,切实加强企业在项目的形成、立项、审批和验收等全过程的参与度和代表性。

  (四)支持企业加强科学研究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支持企业与知名高校、地方院校设置特色院系和特色专业,优化课程设置。深化高等院校科研组织方式改革,开展自主设立科研岗位试点,推进高等院校研究人员聘用制度改革,鼓励高校与企业研究人员共同承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学术休假等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企业兼职、任职,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向企业转移。

  (五)建立科学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平台,强化企业参与科学研究的物质保障

  促进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重大科研装备的共享。以企业、社会组织为主体,建立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市场化运营模式,通过收费、有偿交换等方式提升科研设备与仪器的共享使用效率。推行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制度,设立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后补贴专项。完善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网络平台,加大对企业开放共享科技创新资源的激励力度,加大平台对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考核力度,并通过创新券等方式给予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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