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日期:2019-04-11        来源:《科技中国》2019年第四期pp.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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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华1,2,3,王璐1,2,3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北京大学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院;

  3.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供应链与物流管理专委会)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民生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不断深化科技创新扶持,助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为了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进程,高新区已经开始探索建设高新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化加速发展等相关服务。但与此同时,应注意到创新型中小企业面对的部分问题尚未妥善解决,产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现状

  创新型中小企业理念新、活力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高新区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在园区内建立公共技术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产业化服务,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高新区现有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双创服务体系

  据统计,国家高新区拥有全国范围内4/5经备案的众创空间,2/3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已经成为我国“双创”最活跃的区域。为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成本,提升创新型中小企业存活率,高新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初创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以及一系列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持。高新区双创服务体系保证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为社会贡献了大批高技术企业。如广东省近年来积极依托国家高新区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数已经达到近2万家,位列全国第一。北京中关村不断优化双创服务体系,以创业投融资和创业展示为重点,大力培养、扶植创业孵化服务机构,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吸引大批双创人才,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中关村拥有中国“互联网+”产业创新企业100强中的半数以上。目前,高新区孵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双创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形成了服务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的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双创服务作为高新区产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

  (二)提供以政府财政支持为基础、金融机构新型融资为有力支撑的金融服务

  在政府财政方面,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以多样化方式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逐步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政府与民间资本联动的资金支持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迈过成长困难期。另外,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银行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托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信托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不断涌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途径。与此同时,高新区还为发展潜力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服务,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拓宽企业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三)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改善创新型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为不断简化创新型中小企业手续办理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多数高新区结合互联网技术建立高新区政务服务平台,开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形成了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全岗位覆盖、全流程管理的高效政务操作系统。以深圳市高新区为例,创新型中小企业可在线上申请政策辅导服务,熟悉政策申报的专家将针对企业特点进行相应辅导。中关村政务服务平台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认定、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价、科学技术奖推荐等服务,并通过平台明确服务信息,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把握政策导向。

  (四)以专业化机构为支撑,提供园区物流、法律、会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

  物流运输对高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过去30年,高新区积极推进综合化物流服务体系的建设,依托其处于交通运输网络节点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多式联运的物流形式,并根据高新区的产品销售渠道不断调整物流园区的服务范围,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及时、高效的物流服务。另外,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审计验资、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服务依赖于传统的会计事务所;法律咨询、法律诉讼、公证等服务需要由专业的法律事务所提供;企业发展战略、运营管理、市场研究、市场调查、营销策划等服务依赖于专业市场调研机构及管理咨询企业。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问题分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鲜明的生命运行规律,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约4年、寿龄在10年以上仅占15%。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要短得多。虽然现有产业化服务为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生存关”和“发展关”两大困境依然存在。应注意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仍存在一定问题,创业孵化体系不完善,资源配套帮助不足,中小企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缺乏有力支撑。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支撑效果不显著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但由于自身规模限制,科技成果转化经验较少,加之高新区对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撑力度较弱,没有形成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成本高,但技术的产业化程度低,科技成果转化动能明显不足。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收益少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科创环节中,不仅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还间接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供应链交易服务体系不完善

  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本单薄、信誉度偏低,往往在供应链交易过程中表现出采购规模有限、销售渠道狭窄、市场议价能力低等特点,缺乏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目前,高新区供应链产品与服务交易体系仍有待完善,交易过程中缺乏信息技术支撑,难以改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交易渠道不通畅、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长此以往,中小企业利润将受到挤压,影响企业创新活力。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仓储物流服务体系不健全

  当前的物流服务模式中,创新型中小企业通常从第三方物流公司获取物流服务。但由于中小企业的需求较为分散,物流服务中资源利用率未能达到预期水平,仓储、运输、配送、装卸等环节中的不必要成本将会增加,中小企业面临较高的物流服务费用。另外,不健全的仓储物流服务体系使得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企业仓储物流管理成本增加,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协同发展存在不足。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园区服务体系不健全

  高新区虽然以空间集聚和智能化、集成化发展为方向,以优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布局,但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比较普遍的单打独斗现象,不同企业间、行业间的供应链网络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技术交易壁垒过高。园区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使得集聚效应只停留在空间地理上,难以发挥高效的产业集聚优势。

  (五)创新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重技术、短周期”的特点,传统以固定资产抵押进行贷款融资的信贷模式令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而目前,大多数高新区内入驻的金融机构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与科技产业相配套的私募股权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以及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较少,产业与资本未能进行有效的融合。另外,创新型中小企业风险高,信用管理难度大,融资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加剧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为了解决当前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需要改进原有的管理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企业等贯穿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过程的各类型企业及机构作为服务主体,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从创业孵化到发展壮大的成长过程。

  (一)科技创新基础性管理和服务

  作为我国“双创”最活跃的区域,高新区应重点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科技创新基础性管理和服务。(1)孵化服务。高新区应完善现有创新创业孵化支撑体系,切实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从注册成立到发展壮大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过程中,高新区需要针对具有不同创新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制定差异化培育计划。对于创新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应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壮大,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自主创新实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对于创新发展能力较差但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要及时发现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协同高新企业共同解决这些问题。另外,坚持市场驱动创新的原则,形成有效的市场淘汰机制。在高新企业的孵化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支撑一批经得起市场考验的科技创新企业。(2)认证服务。高新区应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整合项目申报、产品认定、检疫认证等相关内容,提升园区专业服务能力,帮助中小企业顺利通过申报、认证、检验等项目。(3)企业管理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初创型企业,管理水平有限。高新区应联合管理咨询公司、商场调研企业、会计法律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结合企业特点为创新性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咨询等企业管理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4)技术平台。高新区应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技术合作平台,打破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企业与个人间的交易壁垒,以网络竞价、在线路演、订制服务等方式实现企业技术交易、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诉求,避免中小企业单打独斗的现象,助推中小企业产品加速走向市场,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优势。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高新区要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打通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等各个环节,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实现利润增长。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1)采购服务。中小企业体量小、采购规模有限、议价能力低、采购成本高。高新区应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平台,整合中小企业采购需求,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采购价格。另外,服务平台还应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规范的招投标、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发票管理等服务。(2)供应商管理。高新区应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供应商管理平台,基于新技术产品产业化供应链结构,依据上下游供应链节点及企业规模、人员、资本等特点实现创新型中小企业供应商的精准匹配,并对供应商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在集中管理模式下,一方面能够保证供货安全,防止出现供应链断链风险;另一方面能够对供应商的生产过程进行监造或采购的产品进行检查,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另外,高新区还应建立完善的供应成本管理体系,降低采购供应各环节成本,形成有效的供应商激励机制,推动供应链的纵向一体化。(3)销售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誉度偏低,销售渠道狭窄。高新区应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销售管理平台,支撑企业品牌建设,打造成熟、优秀的品牌形象,推动创新型产品走向市场;整合销售资源,进行统一的渠道管理及客户管理,保证市场份额。另外,基于企业销售情况开展企业业绩评估工作,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找出销售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4)仓储物流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实力单薄,在仓储物流管理上存在明显不足。高新区可以鼓励物流企业在园区内设立共享仓库,通过互联网平台挖掘、整合、分享闲置仓储和运输资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仓储物流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对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计划等各个方面进行科学化预测,便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将精力集中在科技创新上。另外,高新区应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物流公司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保证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和高效。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高新区应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保障。(1)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高新区应不断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深化科技金融改革,保障园区“科技+金融”双轮驱动,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离不开政府的扶持,高新区应利用政府专向资金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补偿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贷款所发生的业务损失,引导银行积极开展科技贷款业务,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因固定资产少所导致的融资难问题。除商业银行外,高新区应鼓励园区内入驻其他多元化金融机构,如互联网金融公司、创投企业等,与政府积极合作,成立科技金融创新创业联盟,实现高新区内项目、资金、信息等资源的有机整合,便于政府资金支持,企业投融资及商业往来。创新传统金融机构职能,以保险公司为例,探索“科技+保险”模式,使保险公司不再只担任“简单的风险承保服务商”这一单一角色,更要协助创新型中小企业预防风险,管理风险。(2)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针对高新区产业特点,建设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解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难题。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实际交易情况为基础,结合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协同整条链中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通过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模式实现信贷融资,盘活企业的流动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加强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高新区应建立完善的贷款担保机制,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批量担保或个案担保。制定科学合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依据信用评估结果向企业发放贷款,以减少贷款担保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另外,高新区应对每笔贷款进行实时风险跟踪,以便及时捕捉到企业的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有效实施风控。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议

  地方政府和高新区要积极投身到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速创新职能的转变,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1)制定有效的产业发展政策。从产业招商、科技招商、产业园区专业化等方面建立产业发展工作体系。完善人才政策,积极引进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园区各类人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设立专项人才基金,用于校企合作、科研人员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训等工作,既要解决高端人才的生产需求,也要满足高端人才的生活需求。加强科技引导,促进创新载体及创新团队落地。出台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争取科研项目,鼓励企业搭建技术交易平台,推动资源及技术的有偿共享。(2)政府应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创新政府激励方式。除使用资金补贴、税收减免、土地优惠等传统方式吸引企业入驻园区外,也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拉动创新型产品需求,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另外,政府应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激励方式,并收集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及企业反馈,以及时修正和调整激励工具的使用,提高政府激励的整体效率。(3)加强服务型政府的能力建设,增强政府机构的决策力和产业规划力。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创新政府管理手段,重点提升高新区各个职能部门及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互联网服务信息平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另外,高新区还应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透明、民主、公开的原则,引导园区内创新型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考核评估中来,为政府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更多的意见建议。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成长、长周期”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面临一系列问题:融资难,长不大;市场大,体量小;转化低,成长慢等。而高新区产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望妥善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问题。但现阶段,大部分高新区的产业化服务体系仍存在问题,在科技创新、园区管理、仓储物流、供应链交易、金融服务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因此,建设有针对性的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这种新的服务体系,需要技术的驱动,需要供应链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企业的通力合作。高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在政府的主导下,将不断赋能创新型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积极应对下一轮经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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