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什么?

日期:2016-09-26        来源:www.caste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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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15 年9 月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座谈会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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