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钦、孙福全: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国家发展与安全

日期:2022-09-23        来源:www.caste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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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阐明了科技自立自强在国家发展中的关键作用。2022 年6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考察时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再次强调了科技自立自强对国家
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性。为此,我们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科技自立自强对于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大意义。要坚定创新自信,进一步明确以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国家发展与安全的思路举措,在高质量发展中掌握主动权。

      1. 科技自立自强是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升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当前,全球正面临国际秩序的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与此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甚嚣尘上,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科技创新正成为影响国际格局重构的“关键变量”。世界各大国纷纷加大前沿科技布局,把握国际竞争的主动权,抢占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我国要充分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通过科技自立自强提升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
      2. 科技自立自强是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的关键举措
从国内大循环来看,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具备了支撑国内大循环供给的能力基础,但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高科技产品对国外供应链依赖性强等问题。要畅通国内大循环,必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创新链,锻造“长板”、补齐“短板”,通过科技自立自强,构建自主可控、稳定可靠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从国际大循环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入了国际大循环并且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但我国产业总体上仍处于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的中低端。只有通过科技自立自强,才能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攀升,进而提高我国在全球产业发展和经济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赢得在国际大循环中的主动权。
      3. 科技自立自强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经济增长的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01 年的39%一路攀升至2020年的60%。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深入推进,新技术替代旧技术的趋势日益明显。为此,加快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强大的科技支撑,因此要高度重视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攻克重要领域的技术难关,掌握更多核心技术,才能真正掌握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权,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二、进一步明确新发展格局下实现科技
      自立自强的基本思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自立自强道路,进而为统筹国家
发展与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1.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科技创新对体制机制提出新需求,形成推动制度创新的倒逼机制。制度创新能够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科技创新的活力。
      2.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紧密结合
既要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也要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攻关核心技术的新型举国体制。
      3.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互推动
      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的良性互动,在自主创新中扩大开放、兼容并蓄,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己,实现更高层次的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
      4.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同步推进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中紧迫而重大的全局性工作。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必须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加高效开放的新时代国家创新体系,有效提升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现。
      三、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打好关键战役
      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更好地发挥科技自立自强在国家发展与安全中的关键作用,就必须找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打好关键战役。
      1.打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总体战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是推动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中之重。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必须在国家战略需求指引下,依靠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各类科技力量和创新主体的联动和集成,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打赢总体战。因此,在组织模式上,要构建“国家使命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平时战时结合”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组织模式,实现跨部门、跨学科、跨军民、跨央地资源整合。在平台建设上,要加快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稳步建设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在前沿、新兴、交叉等领域推进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在区域布局上,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规律,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空间布局,加快国际科创中心和区域科创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创新高地,更好地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推动科技力量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支持地方发展。
      2.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利器,对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畅通国民经济大循环、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只有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努力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才能畅通国民经济大循环,掌握发展主动权,进而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为此,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关键技术重大突破。
       3.打好基础科学研究持久战
      基础科学研究是科技创新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多年发展,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已取得长足进步,基础科学研究经费支出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强化了基础科学研究的战略部署,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不断向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前移。为此,我们必须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国家发展需要出发,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通过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从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举措
       1. 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激活科技自立自强的潜能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大力度、更大勇气推动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转变作风,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导和指导。二是完善符合国家利益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准确定位专家在科技决策中的角色,更好地实现科学家、决策者和公众三大主体的有效互动。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力量设立定位准确、学科或行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奖,着力提升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科技奖励的公信力。
      2.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基础研究中的作用,提升科技自立自强的效率
      一是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平台型企业、中央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持续提升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构建具有稳定结构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企业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企业进行基础研究的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企业的基础研究项目。加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在政策引导、资源共享、激励保障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3.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筑牢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石
      一是依托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高水平人才高地,建立完善、开放、灵活、便利的人才吸引机制,打造世界重要人才聚集地。二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国际化人才制度环境,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体系。建立基于信任的人才使用制度,试点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重塑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收益分配机制。三是要坚持走好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之路。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工程科技类人才培养质量。
      4. 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拓宽科技自立自强的视野
      坚持开放创新不动摇,不断提升统筹和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创新资源的能力,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一是打造高水平的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推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厦门)、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北京)等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探索“国家开放创新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学习借鉴更多国际先进经验,从更高起点出发,以更高效率推进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二是探索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国际科技合作新路径。推动大科学装置面向全球开放共享,加强在低碳技术、公共卫生、数字技术等共同关切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主动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集聚国际顶尖创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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