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产业化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日期:2018-10-18        来源:《科技中国》2018年第十期pp.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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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华1,2,3鲁毅1,2,3

  (1.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北京大学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院;

  3.北京大学联泰供应链应用系统发展研究中心)

  高新区作为以发展高新技术为目的、集聚先进人才、技术、资源的区域,蕴含着创新创业的巨大市场活力,有效的资金支持可以最大程度地将区域内的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生产力。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新区内的科技企业通过服务体系多渠道、多样化的资金支持,解决其技术研发、产品加工、企业运营各业务的资金需求,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技术、人才、设施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目前,高新区科技企业所获得的投融资额数量巨大且稳步增长。2016年科技部数据显示,我国首批16个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累计增加中小企业科技贷款1.2万余亿元,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超过7000亿元,2015年全国专利质押融资额突破500亿元。

  高新区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

  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促进了民间资本对于科技企业的支持与发展。随着各地对科技金融支撑试点的不断展开,高新区已逐步形成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联动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投入方式。“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与地方政府、民间投资共同成立了近百家创投基金,基金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30亿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总规模约42亿元;国家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设立总规模600亿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总规模400亿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创业。

  目前,金融对科技的支持,主要通过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以创投引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多样化方式,发掘高新区内科技创新企业的市场价值。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银行新开展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业务的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全国专利质押融资达到498亿元,比2013年增长92.5%,惠及1850家中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也取得新突破,2015年,全国798家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投保专利保险,保障金额1.34亿元。

  在部分领先的高新开发区,金融生态逐步形成。高新区内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集聚,股权风险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要素交易所、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也在迅猛发展。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及成都等高新区不断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已成为高科技产业的强大发展动力。目前,中关村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高度活跃,开展了担保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创新业务。上海张江则以金融信息中心为业务核心,形成与陆家嘴金融CBD联动发展的“金融后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深圳高新区重点构建了“创业投资服务广场”和“科技金融联盟”两大平台,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立体化、全过程”融资服务。成都高新区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构建股权融资产品链,撬动社会资本。

  高新区金融产业服务的问题

  尽管部分先进高新区已经形成一定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态,但大部分的高新区并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撑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2016年,高新区创投机构对企业的风险投资总额共计280.1亿元,其中,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创投机构对企业的风险投资总额分别为3.4亿元、219.6亿元、13.5亿元与43.5亿元,风险投资机构将78.4%的资金投入到了东部地区的国家高新区中。一般的高新区内入驻的金融机构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传统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模式更多以资产抵押担保的形式进行贷款融资,无法满足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轻资产、重技术、短周期”的业务模式。

  此外,高新区内的金融服务并未能够与园区内的科技产业产生紧密结合。大部分高新区内,由于没有与科技产业相配套的风险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对专业领域内的科技创新公司的风险、信用与价值进行评估,导致产业与资本未能产生有效融合。而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主要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农业和进出口贸易等,也未能对高新区内的产业发展产生有效的支持作用。

  高新区内尚未形成完善的科创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园区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由于缺少融资抵押物,创业成果尚未转化,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存在着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因为其产业特征的不同,从研发到技术成果转让、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产品销售等,有其特定的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供应链业务模式。不同高新区内集聚的特色产业供应链上的企业均有着迫切的融资需求,但因为企业个体规模小、融资信用体系不健全,科创企业获得研发、产品生产运营等各类活动所需的资金成为较大的难题。

  高新区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高新区需建设集股权、债券、风险担保、信用评价、金融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从公司初期发展到最终上市的全过程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涵盖种子轮、天使轮、ABC轮、IPO等各个环节。针对高新区内中小科创企业集聚的特点,着力开展早期创投融资服务,健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融资的流程机制。在拥有知识产权、专利以及核心技术的科创公司初期启动阶段,发挥高新区特定产业科技企业集聚的特点,促进天使基金更好地对企业进行估值,以及对专利权、核心技术等的合理定价。同时,通过高新区内的创业孵化资源以及技术转移机构等与天使基金的共同合作,促进对科创企业资金、人才、资源、设备等多层面的支持。

  鼓励并扶持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板、新三板、中小板等上市。通过建设科技企业上市基地,对园区内需要上市的重点高科技企业提供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联合培育等服务。上市基地以挂牌上市工作为核心,结合科技企业的产品及技术特点,通过券商与待上市企业开展深入合作,为企业的上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服务,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资本市场及上市途径。积极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开市场融资渠道,完善科技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技术合同转让、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使用等的场外交易平台。对于已获得私募股权融资的高估值重点企业,鼓励、支持并推动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以进一步提升企业价值,获得更加丰富的发展资本。

  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多元化资本,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创新融资贷款模式。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抵押融资模式,通过与注重科技产业投融资服务的第三方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对科技公司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进行合理估值,以此为抵押,推出针对高新区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产品。鼓励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借助民营银行对小微企业较灵活的贷款审批模式,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创新的投融资创新模式,如网络众筹、小微网络贷款、大数据金融等,拓宽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

  建立具有政府信誉背书及财政支持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高新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吸引国有企业及民营资本等各方的加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则带动社会资本对高新区内企业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使用权的科技研发成果的资本转化,支持如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模式,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融合。此外,高新区通过成立创业融资担保基金、信贷补偿专项基金等,与商业银行及融资平台进行合作,补偿商业银行一定比例的中小科技企业不良贷款损失,并对信贷绩效突出的银行实行奖励,从而鼓励银行、各类社会资本对中小科创企业发放信贷。

  建立完善的金融信息平台与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高新区通过搭建第三方线下与网络信贷平台,更好地匹配有融资需求的科技企业与有投资意向的资本市场。通过高新区科技产业专业机构与小微贷款公司的双重担保,保障企业信誉,实现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充分对接。对于科技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开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丰富担保形式。同时,引进配套的专业化证券公司、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数据中心、路演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针对高新区内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不同科技产业特点,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满足供应链上下游全链条企业的融资需求。采用更丰富的增信手段,充分利用整条供应链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提高整条供应链的协同效应,降低高新区产业供应链的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垂直订单、应收账款、仓储物流等融资标的进行统一信息化,通过搭建高新区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金融融资平台,利用平台信誉与资金优势,向商业银行、互联网小贷公司、信托资金和保理公司等资金供给方传递及时、有效、准确、真实的供应链信息,为高新区科技研发企业、科技设备配件供应商、设备生产商、产品零售商等资金需求方提供更好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不同于传统的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为基准的“1+N”的金融模式,高新区供应链金融平台以自身信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以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为例,平台通过对供应链上游应收账款单据的整合,利用平台的自身信誉将应收账款整体交由金融机构质押,使供应链上游企业获得融资,进行科技研发与产品生产。多笔应收账款集合形成应收账款池,金融机构等保理商根据应收账款池的应收账款金额和质量向融资方提供融资。该种模式充分挖掘了中小企业零散应收账款的融资能力,并通过应收账款池的风险分散有效降低科技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高新区产业化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高新区通过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高新技术产业信用服务体系,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有效地支撑高新区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贷款担保机制,以完整的科技金融体系服务高新区企业。由高新区政府引导支持、商业银行等社会机构合作成立融资担保基金,针对就业人数、营业收入等有一定规模限制的中小企业,以及高新区内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型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担保基金针对高新区企业的融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批量担保和个案担保等形式,借此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等。

  建立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基础的高新区企业信用体系,以减少贷款担保风险,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传统银行贷款中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较难评估的问题,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系统通过收集银行信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政府监管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互联网金融风控数据等建立更客观的信用评价体系。从小微企业融资入手,打破了以财务信息为核心的固有信用评价思维,改变了传统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方式,有利于创建低成本、高效能、全风控、无抵质押和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模式。通过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云计算模型,在信用贷款发放后可实时、量化地进行风险跟踪,对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及所处产业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深度运算,对捕捉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发出预警,有效实施风控。

  基于高新区的产业供应链企业集聚的特点,构建高新区供应链金融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广泛收集和深度挖掘供应链和供应链金融平台、政府、工商、税务第三方信息等进行信用评价。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对中小科创企业的信用状况评价不再单独考虑中小企业本身,而是基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对供应链参与成员进行整体的信用评级,并关注中小企业在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参与情况、供应链中的参与角色,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潜力等因素,以高新区产业供应链的发展为基本依据构建高新区产业供应链金融评价体系。

  高新区产业化金融信用服务体系结论及展望

  中国的高新区企业金融服务发展迅猛,园区内企业每年获得的投融资总量巨大且稳步增长。但同时,大部分的高新区没有完善的科技产业金融服务体系,高新区内的金融服务更偏向于传统商业银行的资产抵押贷款的金融模式,未能与园区内的产业特点相结合。园区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由于缺少融资抵押物,创业成果尚未转化,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存在着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建设具有针对性的高新区产业化金融服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设股权、债券、风险担保、信用评价、金融信息服务于一体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从公司初期发展到最终上市的全过程股权融资服务,建立具有政府信誉背书及财政支持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社会资本加入,针对高新区内科创企业的特点创新融资贷款模式。此外,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平台与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搭建第三方线下与网络信贷平台,建立完善的贷款担保机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的高新区企业信用体系解决园区科技企业融资难题。针对高新区内不同科技产业特点,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信用评估平台,区别于传统的供应链金融“1+N”模式,有效地降低资金提供方、信贷担保方的信用风险,这样的平台化、集约化模式将成为未来供应链上下游整合以及产业集聚的高新区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于作者】

  陈丽华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流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联泰供应链系统研究发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等职。陈丽华教授作为负责人或研究骨干主持参加了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委等重点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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